Jun 10, 2008

談判勝利方程式

張榮豐說,談判是有SOP(標準作業程序)的,以知名的哈佛商學院談判程序來看,台灣這次,「全都違背了!」

台灣違反談判勝利方程式

張榮豐指,談判不是「賣笑」,不是只要讓步就好,「你以為人家要一百元,後來只要了八十元,你就叫大獲全勝嗎?」

張榮豐說,談判第一個概念是「雙方認知價值的交換」,這是在搞清楚雙方爭執的議題是什麼;第二步是找出談判以外的最佳替代方案,亦即BATNA(Best Alternative To A Negotiated Agreement);然後是找出ZOPA(Zone Of Possible Agreement),即雙方可協議空間。

翻成白話文是這樣的。假如一個蘋果,對你是一百分,對我是五十分,這就是「認知價值」的差異。假如這時候要就此進行交換,我方有「BATNA,最佳替代方案」時,表示我方在談判之外「至少」另有所得,那就有改善自己談判地位的空間;不過對方也可能有「最佳替代方案」,於此就產生了ZOPA,雙方可協議空間。

因為這樣,我會有一、二、三個議題要談,對方也會有一、二、三個議題要談,但「你的議題不見得是我要的」,這就是為什麼過去辜汪會談前,要先進行很多次的「程序性磋商」,這個階段的功能在雙方得把要談的議題先「喬」出來。張榮豐說,這步驟其實最重要,因為「議題設定就決定了雙方的得失。」

可是,這一次談判,「議題都是別人在訂啊,自己要什麼根本不清楚,輸贏已定!」張榮豐舉例,比方說一次談判裡,貨運包機佔四十分、客運包機佔三十分、大陸觀光客來台佔三十分,結果貨運包機人家連談都不跟我們談,「不是馬上就掉四十分了嗎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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